家政服务;劳务分包;物业管理;教育咨询(中介服务除外);托育服务(不含幼儿园托儿所);健康咨询(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);技术咨询;技术转让;城市园林绿化管理;清洁服务;销售办公用品、日用品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